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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仲裁委员会关于“云柜”系统的使用说明
发布时间:2021-05-11 信息来源:济南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方便仲裁当事人向本会提交案件材料,不断提高办案效率,充分保障仲裁案件材料交接的及时、安全,本会已设置“云柜”系统。

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不用再与办案秘书提前取得联系,即可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持身份证件至本会办公楼一楼大厅,按照案件查询码或仲裁案件编号将仲裁案件材料存入办案秘书专用记名柜内。存件完成后,“云柜”系统将自动向办案秘书发送存件信息。


“云柜”具体使用流程如下:


在屏幕上点击“存件”

在屏幕下方刷身份证验证

输入手机号和短信验证码验证

选择“案件材料”

输入案件查询码(受理通知书下方查找)或案号(例:2021-0300)

选择身份(我是申请人/我是被申请人)

选择存件内容(可多选,如选择“其他材料”须输入材料名称后再选择)

屏幕显示柜箱编号,将材料投递存入

退出,存件结束


(信息来源:济南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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