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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费电子票据说明
发布时间:2024-01-24 信息来源:济南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

一、仲裁费缴费方式

当事人自收到电子缴款通知书后,缴款人持20位缴款码以多种渠道缴款(山东政务服务网中“山东省非税收入统缴平台”、银行柜面、POS、山东财政微信公众号、网银等),实现非税收入直缴入库。

【山东财政缴费】微信、支付宝扫码登入征缴平台缴费

二、仲裁费电子票据接收方式

手机号手机号是为了缴款人通过关注并注册【山东财政电子票据微信公众号】后接收电子票据用的,缴款人关注公众号后,在本会开具的电子票据会推送到缴款人微信中。

电子邮箱立案时填写缴款人的邮箱用于以邮箱方式接受电子票据。

【山东财政电子票据】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信息来源:济南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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